
齐姣
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主任齐姣,中共党员,2000年开始律师执业。现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主任。现为中共山东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、山东省政协专门委员会法律顾问、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、济南大学客座教授、省国资委委派外部董事、山东省律师协会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、省直律师事务所工作委员会委员、山东省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副团长、山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、六届委员、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。2008年获得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,2009年当选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。2011年获得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。2017年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个人三等功。
执业期间为多家企业、公司、银行、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以及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。代理全国首例专车第一案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,该案并入选201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。全程参与起草《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》。担任山东广播电视台、山东省国资委、中泰证券有限公司、山东省监狱管理局、山东省安全厅、山东齐鲁新航集团公司、鲁商置业股份公司、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、光大银行济南分行、山东银丰集团有限公司、鲁能集团、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参与顾问单位合同的起草、规章制度的建立、商业谈判等。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有力保障。为企业挽回巨大经济损失,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。
查看全文